| 图片标题 | 诏举害民官吏 |
| 所属词条 | 公元182年
公元182年 公元182年,农历壬戌年,中国东汉灵帝光和五年。 大事记 诏举害民官吏 板盾“蛮”连年反抗 板盾“蛮”连年反抗不息。益州计吏程包言其受长吏压迫之苦。乃选用曹谦为巴郡太守。谦宣诏抚慰,事即平息。 灵帝诏举害民官吏 光和五年(182)正月,灵帝下诏,令公卿举奏刺史、郡守贪残害民者。太尉许馘、司空张济谀附宦官,收受贿赂。凡宦官子弟、宾客为官贪残者,皆置之不问,却举奏边远小郡为官清正,颇政绩者二十六人。百姓诣阙诉冤,司空陈耽、议郎… [ 进入词条 ][ 进入公元182年维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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