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标题 | 《和平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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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法令》的起草者---列宁《和平法令》是苏维埃俄国政府公布的第一个重要对外政策法令,由В.И.列宁亲自起草,1917年11月8日,全俄工农兵苏维埃第2次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 简介 《和平法令》法令揭露和谴责第一次世界大战交战双方的掠夺目的以及战争的帝国主义性质和战争的罪责。向一切交战国政府和人民建议“立即缔结停战协定”、“立即就公正的民主的和约开始谈判”,立即实现“不割地(即不侵占别国领土,不强迫合并别的民族)不赔款的和平”。反对… [ 进入词条 ][ 进入《和平法令》维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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