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标题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 所属词条 |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十一届人大宣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2008年3月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大会做工作报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至此,中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 [ 进入词条 ][ 进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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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作者 | 天地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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