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标题 | 船主陈某(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捞尸费。 |
| 所属词条 | 盗窃、侮辱尸体罪
概念 盗窃、侮辱尸体罪(刑法第302条),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对身体采用毁坏、砧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 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本罪客体为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命的尸体如已蜕化分离的,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尸体,一国家判例解释除整具遗体外,还可以包括已经成形的死胎、尸体的部分及成为其内容的物;所谓遗骨,指根据传统祭祖、纪念风习于以保留… [ 进入词条 ][ 进入盗窃、侮辱尸体罪维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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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作者 | 冯三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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