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约在明中叶以后)出现的一种信用机构。起源于银钱兑换,其后逐渐发展为办理存放款项和汇兑。清代钱庄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和东南各大城市。设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郑州等地的银号,其性质与钱庄相同;在徐州、汉口、重庆、成都等地则钱庄和银号并称。适应商业发展的需要,钱庄在通融和调拨资金上有促进商品流通的作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对钱庄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1952年12月,钱庄和其它私营银行、信托公司等一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转为公私合营银行的组成部分,钱庄不复存在。[查看词条]